产品协议

Freeswitch GUI系统软件服务试用条款

2019年12月3日

欢迎您申请试用香港光线通信有限公司Freeswitch GUI系统软件服务

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香港光线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通信”)共同签署本服务试用条款(下称“本条款”)并试用光线通信服务!

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条款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同意本条款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这些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光线通信进行咨询。

【签约动作】当您阅读并点击同意本条款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条款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并与光线通信达成一致。本条款自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条款之日起成立。阅读本条款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勿进行签约动作。

1.签约主体及协议范围

本服务条款是您与香港光线通信有限公司就您使用光线通信服务所签署的服务协议。

2.服务内容

2.1. 本条款中“服务”指:光线通信www.fsgui.com网站和Freeswitch GUI系统软件(以下单独或统称“光线通信网站”)向您所展示的,您申请试用、且经光线通信同意向您提供的技术及系统软件服务。

3.服务费用

3.1. 您理解并同意,光线通信目前为您免费提供服务,即您开通或使用服务,并不需向光线通信支付费用;光线通信不排除日后收取费用的可能,届时光线通信将提前10个自然日通过在网站或Freeswitch GUI系统软件内合适版面发布公告或发送站内通知等方式公布收费政策及规范。

3.2.光线通信进行收费后,如您仍使用光线通信服务的,应按届时有效的收费政策付费并应遵守届时光线通信公布的有效的服务条款。如在收费后,您拒绝支付服务费的,光线通信有权不再向您提供服务,并有权利不再继续保留您的业务数据。

4.您的权利和义务

4.1. 成功开通服务后,您有权要求光线通信按照本条款以及光线通信网站相关页面所展示的服务说明、技术规范等内容向您提供服务。

4.2. 您对自己存放在光线通信平台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光线通信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您承担。

4.3.为了数据的安全,您应负责您数据的备份工作。

4.4.您应对您的用户业务数据的来源及内容负责,光线通信提示您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您将承担因您的用户业务数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而造成的相应结果及责任。

4.5. 您理解并同意,您应保证其向光线通信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是真实、合法和有效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否则光线通信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

4.6. 您还应仔细阅读并遵守光线通信在网站页面上展示的相应服务说明、技术规范、使用流程、操作文档等内容(以上简称“操作指引”),依照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您将承担违反相关操作指引所引起的后果;同时,光线通信郑重提示您,请把握风险谨慎操作。

4.7.未经光线通信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5.光线通信的权利、义务

5.1. 光线通信应按照约定提供服务;

5.2. 服务期限内,光线通信将为您提供如下售后服务:

5.2.1. 光线通信将提供邮件咨询服务,解答您在使用中的问题;

5.2.2. 光线通信将为您提供故障支持服务,您应通过邮件申报故障;光线通信将及时就您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提供支持,但因您的人为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非光线通信控制范围内的事项除外;

5.3. 您了解光线通信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如光线通信安全产品并不能保证您的硬件或软件的绝对安全),但光线通信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光线通信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光线通信违约。您同意和光线通信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5.4.光线通信的某些服务可能具备账户授权管理功能,即您可将您对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操作权限授权给您指定的一个或多个被授权账户,此种情况下,任一被授权账户下进行的所有操作行为,均将被视为您通过本人账户所进行的行为,都将由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服务费用。

5.5. 您理解并认可,光线通信将为您提供基于某些服务的安全防护(如:黑名单IP拦截)以及管理与监控的相关功能及服务,尽管光线通信对该等服务经过详细的测试,但并不能保证其与所有的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亦不能保证其软件及服务的完全准确性。如果出现不兼容及软件错误的情况,您应立即关闭或停止使用相关功能,并及时联系光线通信,获得技术支持。

5.6.光线通信有权对您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认为其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视为您违约,光线通信有权单方解除本条款(光线通信的审核行为并不视为免除您的保证责任)。

5.7.光线通信有权利对系统规则作以下设定,您对该设定表示认可并接受:您使用光线通信的产品或服务超越本条款约定的使用范围,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经发现,光线通信有权单方解除条款,并有权要求您承担违约和损害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相关机关依法处理。您的违法行为造成光线通信需要受到连带责任赔偿处罚的,光线通信有权向您提出支付全部赔偿金。

5.8.您理解并同意,如您使用光线通信的运营商通话服务,当光线通信收到政府部门、运营商等通信管控渠道的投诉时,您需配合光线通信提供通话录音文件等材料,配合运营商进行投诉核查。

5.9.您理解并同意,如您使用光线通信的运营商通话服务,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运营商等渠道的投诉举报数量较多或性质较严重时,运营商有权自行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并有权单方停止向您提供服务并向您追究法律责任。您已经缴纳的但未使用完的费用,将作为违约金,运营商有权不予退还。

6.用户业务数据

6.1.光线通信理解并认可,您通过光线通信提供的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均为您的用户业务数据,您完全拥有您的用户业务数据。

6.2.就用户业务数据,光线通信除执行您的服务要求外,不进行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及披露;但以下情形除外:

6.2.1. 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或调阅用户业务数据时,光线通信具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要求提供配合,并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的义务;

6.2.2. 您和光线通信另行协商一致。

6.3. 您可自行对您的用户业务数据进行删除、更改等操作。如您释放服务或删除数据的,光线通信可能会删除您的数据。就数据的删除、更改等操作,您应谨慎操作。

6.4.当服务期届满、服务提前终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其他原因导致的提前终止等)或您发生欠费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主管部门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光线通信仅在一定的缓冲期(以您所订购的服务适用的专有条款、产品文档、服务说明等所载明的时限为准)内继续存储您的用户业务数据(如有),缓冲期届满光线通信将删除所有用户业务数据,包括所有缓存或者备份的副本,不再保留您的任何用户业务数据。

6.5.用户业务数据一经删除,即不可恢复;您应承担数据因此被删除所引发的后果和责任,您理解并同意,光线通信没有继续保留、导出或者返还用户业务数据的义务。

7.知识产权

7.1. 在本条款项下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提供一方或其合法权利人所有; 除提供方或合法权利人明示同意外,另一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知识成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2. 您应当依照本条款约定合理使用上述产品,包括:系统、算法、源代码、数据、品牌、技术接口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产品进行修改、复制、反向工程、反汇编、重构、反编译、翻译、发行等,也不得进行再许可、出租、出售给第三人,不得将产品用于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目的。如有发现,光线通信享有单方解除本条款的权利,解除自通知到达您之日起生效,另光线通信有权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8.保密条款

8.1.本服务条款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从对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条款而产生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8.2.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措施的审慎程度不少于其保护自身的保密信息时的审慎程度。双方仅能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条款项下的有关用途或目的。

8.3.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

8.4.本条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8.4.1.在签署本条款之时或之前,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8.4.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8.4.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8.4.4.在不违反本条款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8.4.5.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通知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8.4.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

8.4.7.接受方为向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某项业务资质、获得某项认定、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认证,需结合对方情况向前述机构提交材料或进行说明的而披露的信息,在该等情况下,接受方应秉持必要情况下最少披露原则及要求因此获知保密信息的机构按不低于本条款的标准予以保密。

8.5. 您和光线通信都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不被泄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9.服务的终止与变更

9.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9.1.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9.1.2.经光线通信提前通知,结束公测期或免费试用期的;

9.1.3.您严重违反本条款(包括,您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您严重违反本条款项下之任一承诺内容等),光线通信有权提前终止服务直至清除您的全部数据;

9.1.4.您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光线通信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您网站遭遇该等行为而给光线通信或者光线通信的其他网络或服务器(包括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光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光线通信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光线通信内部的通畅联系,光线通信可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

9.2.您理解并认可,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光线通信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变更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光线通信将提前以网站公告、站内信或邮件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事先通知。

10.违约责任

10.1.您违反本条款中的承诺、保证条款、服务使用规则或义务的任一内容,或光线通信根据其判断认为您的使用行为存在异常的,光线通信均有权就其情节,根据独立判断并单方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1)限制、中止使用服务;(2)终止提供服务,终止本条款;(3)追究您的法律责任;(4)其他光线通信认为适合的处理措施。光线通信依据前述约定采取中止服务、终止服务等措施而造成的用户损失将由您承担。

10.2.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条款、相关规则之规定,使光线通信遭受任何损失、受到其他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对光线通信、其他用户或相关第三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10.3.您理解且同意,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光线通信违约:

10.3.1.光线通信在进行系统及服务器配置、维护、升级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10.3.2.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10.4.【责任的限制及免除】

您应理解并同意,虽然光线通信服务会提供服务可用性和可靠性支撑,但在试用期间(免费或不免费),光线通信将不对任何服务可用性、可靠性做出承诺。光线通信亦不对您使用试用服务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10.5.在任何情况下,光线通信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光线通信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您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10.6.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光线通信在本条款项下所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不超过就该服务过往12个月所缴纳的服务费用的总和。

11.通知

11.1. 您在使用光线通信服务时,您应该向光线通信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您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11.2. 光线通信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11.3. 光线通信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1.4. 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将由您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2.不可抗力

12.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2.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13.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3.1. 本条款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13.2. 您因使用光线通信服务所产生及与光线通信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光线通信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提起诉讼。

14.附则

14.1.本条款的附件,以及光线通信在光线通信网站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包括产品的专用条款、服务说明、操作文档等)均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遇不一致之处,以(1)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其他订购页面,(2)专用条款和附件,(3)本条款通用条款的顺序予以适用。

14.2. 如本条款内容发生变动,光线通信应通过提前7天在光线通信网站或FreeswitchGUI系统软件的适当版面公告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您继续使用光线通信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光线通信所做的相关修改。

14.3.光线通信有权经提前通知将本条款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光线通信的关联公司。

14.4. 光线通信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条款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4.5. 本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条款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4.6. 本条款项下之保证条款、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不因本条款的终止而失效。